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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数学(统考课程)》听课笔记:128
susongbiaode,
同一种类,同一标的。同意程序,请求相同。
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管辖法院是同一法院,效益原则。
能并则并,不能并的也不勉强。当事人同意并要法院同意才行,权利的行使是要协商的。
代表人诉讼,
亲自参加的,人数众多了,没有办法操作,选代表人,以某种方式产生代表人,结果却要众人承担。
明确的代表人诉讼,还有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人数确定与否都可以提起诉讼,限于原告方,都是由全体当事人共同承担的。
变更,等这些特别的诉讼要经过特别的授权。
先于人数众多的全体来选举,选不出来,法院最后可以指定。人数确定,商定,也可。必须要产生代表人,人数确定的不需要公告,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是要公告的,在受理案件以后一定要公告,这种判决是有扩张性的。期限满了才能进入诉讼程序。有相同情况的人,要有诉讼时效的要求。超过时效就会失权。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标的可以主张部分也可以主张全部,地位相似于原告。关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法院处理的案件有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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