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私营企业组织制度一般采用以层级制为核心特征的组织制度。层级组织是伴随工业化大生产的发展从实践中自发产生的管理组织形式,反映在我国私营企业中,主要包括直线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等多种形式。这些形式的采用与变化,与私营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和发展状况是息息相关的。
私营企业发展初期,一般采用直线制组织形式。由于创业初期生产规模较小、职工人数不多、生产过程不太复杂、生产和管理工作比较简单,因此,较多企业采用最简单的组织结构形式。在这些企业中,企业从上至下按垂直系统直线排列,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均由厂长或经理直接指挥和管理,管理人员执行全部管理职能。
企业所有制及其形态:私有制、公有制、混合所有制
企业财产组织形式:
业主制企业、合伙制企业(所有权经营权未分离、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自然人企业)
公司制企业(法人地位,经营所有权分离、有限责任)
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法人代表、决策)、监事会(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经理层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激励
经营者的激励
企业外部:经理市场
企业内部:薪金、奖金、股权奖励、期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