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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听课笔记:05

第五节  噪声污染防治法

一、噪声污染的概念

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

二、噪声污染防治立法概况

1、1996年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三、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

(一)各级人民政府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职权和职责

1、关于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度

1、噪声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及其规定

2、环境噪声及其污染的监督管理过程

(三)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1、达标排放制度

2、环境噪声排放申报制度

3、产品质量标准制度

(四)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1、达标排放制度

2、排污申报制度

3、禁止排放制度

(五)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1、设备配套制度

2、公告制度

3、防护措施制度

(六)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1、控制商业经营活动噪声污染制度

2、控制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污染制度

3、禁止制度

4、控制家庭噪声污染制度

第六节  固体废弃物防治法

一、固体废弃物污染的概念

固体废物: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

固体废物污染:因不适当地排放、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而对环境质量造成损害的现象

二、固态废弃物污染防治立法概况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

(一)政府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的主管机关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度

1、固体废物转移管理制度

2、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制度

3、固体废物污染管理制度

(三)防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的法律规定

1、实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制

2、实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制

3、实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

4、关于危险废物处置规定

5、有关危险废物发生污染事故时的强制应急措施和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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