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五编
第一编 法律的基本理论
第二编 法的价值
第三编 法的历史
第四编 法的运行
第五编 法的关系论
法学主要培养“思维能力”
导论:
一 法学的研究对象
1.不同时代的人们对法学的对象有不同的认识
我国古代认为法学就是: “刑名法术”(“刑”:各种规范,“术”:手段)之学
西方国家认为法是人和神的概念,法是正义和非正义之学 和正义和神联系在一起
分别流行了千余年
2.不同学派的法学家们对于法学对象也有不同理解
自然法
实在法
社会法:和其他社会现象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3.如果说法学是研究法学的科学有可能对一些人产生误导
4.法学与法律科学之间的关系也颇为复杂
法学是什么? 有人认为是研究法律的科学(过于直白、浅显)
1.法学的研究对象扼要地说就是法律现象。
2.法学研究的根本任务就是明确权利和义务的界限,并努力使这种界限确定得与时代发展的趋势相一致,从而通过法律来保障并推动社会的进步。
3.法律现象不仅包括法律的文本,也包括法律产生和运行的一切,而且,法律现象是用科学抽象方法所形成的概念,在现实生活中,法律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是交织在一起的。
4.法学既是一种研究活动,也是一种知识体系。
二 法学的体系及法理学的地位
(一)法学的体系(近代才出现)
1.法学本身成为独立学科(古代社会法学和神学混合在一起)
2.法律部门的划分(调整复杂的社会领域)
(二)法理学的学科特点(理论法学,传播的不仅仅是知识,而更重要的是一种思想)
1 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
2 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
3 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法律观和法学的统一)
三 法学的历史
西方法学萌发于古希腊,古罗马时期法学成为独立的学科,中世纪法学成为神学的附庸,近代,西方法学开始再度繁荣,罗马法学的思想是主导地位的理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权.....)20世纪,法学成为一个容纳许多二级、三级学科的学科。
中国的法学思想萌发于夏商周时期,我国刑法较为发达,春秋战国时期开始著刑典。秦喊明清主要为继承,创新不足。鸦片战争之后,西方法学传入中国,标志着法学首次成为独立学科。五四之后,马克思法学思想传入中国。
四 法学的研究方法
1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2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
3社会现象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观点
4社会历史的发展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