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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听课笔记:27

第七章 工伤社会保险

一、工伤社会保险的含义

工伤社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组织实施的,对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造成劳动者意外受伤、患病、致残而使劳动能力丧失或衰退时,为其提供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社会保险项目。

工伤在大的方面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在工作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而导致的人体器官及其生理机能受损;二是因职业性质和工作环境因素引起的职业性疾病。

二、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工伤社会保险是工业革命后大机器生产的产物。世界上最早实行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是德国。1884年,德国俾斯麦政府颁布了包括工伤保险制度在内的一系列社会保险制度,此后欧洲各工业化国家先后试行。目前有29种职业病被列入工伤范围,并且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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