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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理论与实务》听课笔记:34

五、生育保险

我国于1998年开始在部分地区推行生育保险制度改革。

生育保险制度主要覆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部分地区覆盖了国家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女职工。

生育保险费由参保单位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没有参保的单位,仍有其承担生育保险待遇的责任。

职工生育依法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后,其劳动关系保留不变,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思考题:

1、申请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依据哪些因素确定的?

3、结合实际,谈谈你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管理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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