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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听课笔记:04

第四节 货币制度

一、基本内容
货币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规定货币币材;确定货币单位;规定通货的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建立准备制度。

(一)货币材料
本位币(主币):是一国的基本货币;
辅币:本位币以下的小额通货。

(二)货币单位
货币单位的确定即价格标准,包括货币单位名称和货币单位价值量的确定。

(三)通货的铸造、发行和流通程序
本位币自由铸造;辅币限制铸造。
在货币收付上,本位币具有不限法偿能力;而辅币只有有限法偿能力。
可兑换银行券是商业银行通过商业票据贴现程序投入市场的黄金凭证,对它规定有相应黄金量,其发行必须有黄金凭证和信用凭证。
不可兑现的银行券与国家发行的纸币并无原则上的区别,都是法定的支付手段,并通过银行贷款程序进入流通。

(四)准备制度
为了稳定币值,各国货币制度都包含准备制度的内容。在金本位制度条件下,准备制度主要是建立国家的黄金储备,保存于央行或国库。
黄金储备三个用途:1、作为兑付银行券的准备金;2、调节流通中的货币量;3、作为国际支付的准备金。

二、货币本位制度的演进
从币材的演进过程来看,货币本位制的演进经历了:
1、银本位制:银本位制是最早的货币制度之一;
2、金银复本位制:黄金和白银共同作为币材的货币制度。复本位制又可分为:(1)平行本位制;(2)双本位制;(3)跛行本位制:金币允许自由铸造,而银币不许自由铸造。
3、金本位制:有三种形式,即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和金汇兑本位制(以银行券为流通货币,通过外汇间接兑换黄金的货币制度);
4、纯粹信用本位制:以信用为基础的货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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