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等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
金融租赁公司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一种经济活动方式,具有融资、透支、促销和管理的功能。
外资金融机构
外资金融机构是指依照中国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金融机构,其主要有:(1)外资银行,具体包括外国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2)外资财务公司,包括外国独资财务公司、中外合资财务公司。(3)外资保险公司。
本章小结: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货币信用活动的中介组织
金融体系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折也就是它得以形成和发展的原因。
现代金融机构体系主要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专业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为重要组成部分。。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构成比较庞杂,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养老或退休基金会、投资公司、信用合作社、金融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