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
商业银行的其他业务可分为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
中间业务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是指银行以中介人的身份代客户办理各种委托事项,饼干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包括结算业务、租赁业务、信托业务、代理业务、银行卡业务、承兑业务和咨询服务业务等。
结算业务
结算业务是指各经济单位之间因交易、劳务与资金转移等原因所引起的货币支付行为。
信托业务
信托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个人、机构或政府的委托,代为管理、运用和处理所托管的资产或财产,并为受益人谋利的活动。
租赁业务
租赁是指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出让物件使用权的经济活动。
商业银行的租赁业务主要包括融资性租赁、服务性租赁等。
贷款收付款业务
代理收付款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机构网络,便捷等优势,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收付的一种业务。
在经济活动中,除一般买卖交易的款项收付外,有大量定期或不定期,规则或不规则的小额收付,如职工工资、退休金、水电费等的支付,劳务费、管理费、运费、租金、罚款、赔偿金以及股票、债券、基金等本息红利的收付。
代理融通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代客户收取应收账款并向客户提供资金融通的一种业务。
票据承兑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开出的汇票签章承诺,保证到期一定付款的业务。
银行卡业务
包括信用卡、支票卡、记账卡、智能卡等。
信用卡。它是有由商业银行或专门的信用卡公司发行的一种现代支付工具。持卡人可以凭卡在特约商号中购买商品或支付交通、旅行费用,还可以凭卡到指定银行兑付现金。信用卡具有“先消费、后付款”的特点。
支票卡。它是供客户签发支票时证明其身份的卡片。
记账卡。它是用于自取款机以及各种与银行电子计算机总机相连接的终端机上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