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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学》听课笔记:13
(2)利随本清(逐笔结息法)。
计算公式:利息=本金*时期*利率
贷款到期,如银行实际收到本息,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XX存款户
    贷:短期(中长期)贷款——XX贷款户
        利息收入
如客户帐上存款余额不足,
借:应收利息——贷款利息收入
   贷:利息收入
如银行在计提后又实际收到本息,会计分录:
借:活期存款——XX存款户
    贷:短期(中长期)贷款——XX贷款户
        应收利息——贷款利息收入
二、抵押贷款的核算
物质财产作抵押,由银行按抵押品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发放的贷款。按担保物是否移交债券人占有,分为抵押(不移交)和质押(移交)。
抵押品:货物、货币及有价证券、房屋及设备
抵押率:抵押率=放款本息总额/抵押物现值*100%
通常为70%左右。
抵押贷款发放的核算
借款人填交借款申请书,经信贷部门审批,签订抵押贷款合同,办理相应的抵押物登记保管手续,作为附件,交会计部分保管。
银行会计部门收到有关凭证后,分录如下:
借:抵押贷款——XX借款人户
    贷:活期存款——XX存款人户
会计部门要对抵押品进行表外登记,并应经常对代保管的抵押品进行检查核对。
抵押贷款到期收回的核算:
借款人在抵押贷款到期时须填交还款凭证,银行会计部门据还款凭证办理转帐手续,记账如下
借:活期存款——XX存款人户
   贷:抵押贷款——XX借款人户
      利息收入——抵押贷款利息收入户2
办理还贷手续后,抵押品应交还抵押人并撤销抵押登记,同时应销记表外科目。
借款人到期不能还款的核算:
(1)拍卖抵押品 净收入大于抵押贷款本息
借:现金
   贷:抵押贷款——XX借款人户
       应收利息——XX借款人户
       活期存款——XX借款人户(退还部分)
拍卖净收入小于抵押贷款本息
借:现金
   活期存款——XX借款人户(不足部分)
   贷:抵押贷款——XX借款人户
       应收利息——XX借款人户
(2)将抵押品作价转入银行自己的资产账户,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抵押贷款——XX借款人户
        应收利息——XX借款人户
        累计折旧
借:短期投资——股票(或债券)
    贷:抵押贷款——XX借款人户
        应收利息——XX借款人户
三、按揭贷款业务
按揭是以住宅(或土地)作为抵押的贷款,也是一种担保贷款。通常做法为购房者因为资金不足与房地产商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以该合同项下房产及全部权益抵押给银行以期取得贷款。购房者(甲方)为债务人,银行(乙方)为债权人,卖房者(丙方)为连带担保责任人。银行将按揭额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一次性划入丙方在银行的结算账户内,房屋竣工后,三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证和他项权证,产权证上注明银行为他项权人,产权证交甲方,他项权证交银行,如甲方不能还清本息,银行对该房产有优先处分权。
计算出按揭额后,将款项全额划入丙方的结算户头内。
借:按揭——XX购房人
    贷:活期存款——XX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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