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一般概念是指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含义是:
1婚姻须为异性结合,同性结合不成其为婚姻。
2婚姻须为具有配偶身份的结合,不具有此等身份的结合不成其为婚姻。
3作为婚姻的结合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否则,男女双方即使在事实上共同生活也不成其为婚姻。
婚姻的法律概念 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以夫妻的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合法结合。
家庭 一般概念是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为纽带而形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
婚姻家庭的属性
1、自然属性:两性结合(本能)
2、社会属性 社会性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婚姻家庭的社会功能
1、实现人口再生产的功能
2、组织经济生活的功能
3、文化教育功能
婚姻制度;
历史类型:群婚、对偶、杂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