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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自考本科)》听课笔记:04
保障原则实施的禁止性条款
(一)禁止干涉婚姻自由
(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三)禁止重婚  重婚,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对重婚的认定和处理,应注意:一是要对重婚作实质意义的理解,二是应将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加以区别。三是应将1950年<婚姻法>颁行前后的重婚加以区别。
(四)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人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五)禁止家庭暴力 
(六)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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