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不通的学说 本教材支持广义学说
第一节 国际经济法的产生 三个阶段和若干个时期
一、萌芽阶段的国际经济法 公元前和公园16世纪 商事习惯法 私人间的贸易 不调整国家和国际组织间的商事活动
1、公元前,地中海沿岸亚、欧、非各国贸易活动
2、14--17世纪期间汉萨联盟
二、发展阶段的国际经济法(17世纪以后20世纪中期)不止调整私人间跨国贸易的关系
(一)双边国际商务条约 许多国家为了使某种贸易趋于稳定而签订的条约
(二)近现代国际习惯或惯例 并非现在我们所指的国际经济法的国际惯例
恶法时代:征服、先占、时效
(三)多边国际商务专题公约
(四)多边国际专项商品协定
国际卡特尔专项商品协定
(五)近现代国际惯例
(六)近现代各国商事立法
三、转折、更新阶段的国际经济法
(一)布雷顿森林体制和关贸总协定
1、《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
2、《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二)创立国际经济法新规范的斗争
1、第一次亚非会议(万隆会议)
2、《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的宣言》
3、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
4、《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以及《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三)多边国际商务专题公约的发展
(四)区域性或专业性国家经济公约的出现
(五)国际商务惯例的发展
(六)各国涉外经济法的发展
(七)经济全球化明显加快与国际经济法面临的新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