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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自考本科)》听课笔记:01
第一章房地产的概述
第一节房地产,
第二节房地产产业,
第三节房地产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四节房地产的法律关系
第五节房地产与相关法的关系
如规划法,建筑法,土地法
现实中的房地产:地产和房屋财产的总称
土地的分类: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定用地(2006年考试题)
房地产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现实中有时是土地和房屋的合称,有时指土地或房屋,房产和地产有时可分有时是不可分的,地产可以单独,而房产不能独立存在的.
法律中的房地产的含义是和现实中不同的
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类,二者均可转让,在我国不存在买卖,我国只存在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公民才有所有权.房地一起转移,同时抵押.房随地走,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占地的使用权一并转移
房地产市场及特征:
定义2006年考过,其特征:1.是综合功能;2.多级市场3.法定形式4.国家干预2005年多选题,房地产可以是生活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决定了它的综合功能;房地产有三级市场:一级是出让市场,二级是出让后的转让\抵押\租赁或者是土地一级市场的土地转让后的房地产经营三级市场是房地产的开发,房地产的买卖租赁和抵押形成了很多层次的市场;
法定形式是要签订要式合同,办理一些过户登记,是一种严格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地产市场必须有国家的宏观调控,比如土地的用途管制,控制城市的一些豪华建筑,比如建高尔夫球场什么的,与此同时要利用市场机制,既要管理也要放开搞活,同时要注意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是不能直接出让转让和用于非农建设的.城镇居民对于按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公房的只享有部分产权(一般只有使用权),拿不到一个完整的产权证书的.
我国房地产发展主要有三个年代:第一个年代1949年,广大农村实行了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统治的所有制,人人都有土地,居者有其屋;第二个年代是1956年前后,开展了土地改革改变所有制,出现了一些比较左的做法,计划经济和教条主义的观念束缚了房地产的发展;第三个年代是改革开放以后,房地产市场才开始蓬勃发展起来了,但我国的房地产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房地产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了!
房地产业一类是指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行业(包括城市房地产和开发成片土地的),而广义的房地产业包括城乡土地的开发利用经营服务管理等等各种业务活动.
房地产开发是指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活动,房屋交易包括房地产的转让\抵押\房屋租赁等等,
成片开发是开发商对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取得后对土地的一种综合开发建设,形成一定的工业用地或建设用地的条件,然后才能转让\出租等来获取利益.
我国对房地产业的定位根据1998年的一个政策性文章,房地产产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产业,是第三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和房屋商品公的推进,它将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地位和作用一个是基础性,另外一个是先导性,土地的开发利用为我们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非常重要的基础和物质条件,它是我们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之一,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先导性广义的建筑带动多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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