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房地产法律关系
1、房地产法律关系的概念:经房地产法调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征:⑴主体的多元性。⑵客体的确定性(土地、房屋或行为)。⑶内容的多样性
2、房地产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3、两类房地产法律关系的内容:
㈠民事性的的房地产法律关系:⑴以房地产民事权利性质为标准所作的划分:房地产物权、房地产债权和房地产继承权。⑵以房地产民事权利所涉及的义务主体范围为标准:绝对权和相对权。⑶以房地产民事权利的作用为标准所作的划分:请求权和形成权。⑷以民事权利相互依赖的程度为标准:主权利和从权利。
㈡管理性的房地产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