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一、分为特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 二、特点:复合型和一体性;权利身份的多重性。 三、客体 1、专有部分:专有部分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中由所有人专门支配的独立构造部分,它是一个与其他专有部分或共有部分以墙体\楼板层相互分割的独立空间,分割的方式分为纵割式\横割式和混合式三种。 2、共有部分:共有部分是指区分所有建筑物中由有关所有人共用并属其共有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