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房地产抵押
一、房地产抵押定义
以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变卖、折价)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地产抵押是物的担保,它所建立的是一种担保物权;
房地产抵押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合法房地产上设立的担保物权;
房地产抵押是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设立的担保物权;
房地产抵押权是就其抵押房地产的变价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
二、抵押权的特点:
1、抵押权是一种从属权利;
2、抵押权是一种价值支配权;
3、抵押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
三、房地产抵押的范围:所担保的债权包括主债权、利息和违约金;
四、房地产抵押权的实现方式:协议;拍卖;变卖。
五、房地产抵押合同
为诺成性合同。
合同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合同;在建工程抵押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