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物业管理与法律制度
第一节 物业管理概述
一、物业:物业指具体的有价土地和已建或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附属实施、配套设施及相关场地。
二、物业管理:业主通过选聘物业企业,由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房地产及相关设施进行维护、维修和管理,维护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三、物业管理的特征
1、物业管理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企业与业主之间是平等的法律关系;
2、物业管理关系基于服务合同产生;
3、物业管理关系具有有偿性。
四、物业管理的内容
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房屋建设主体的管理;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的管理;绿化的管理;保安管理;消防管理;车辆道路管理;代办性质的业务(如水费);物业管理维修基金的管理;管理费用使用的管理;协助社会的管理(如计划生育、社会治安);
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为满足一些住户的需求提供的服务,如日常生活服务、商业服务、文化教育体育卫生服务、金融服务、代理中介服务;
3、委托性的特约服务:满足个别住户的个别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