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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自考本科)》听课笔记:01
一、保险的概念与特征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不同于买卖,它们有相似之处,但也不同,保险又不同于财政补贴。保险是集合风险,分散损失。
二、保险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保险具有合法性、商业性、风险性及金融性四大特征
       保险和储蓄有很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实施方法不同;2、给付和反给付不同3、目的不同。
       保险与赌博的区别,从法律与道德的角度理解,赌博是非法的、不道德的,得到法律与道德谴责,保险是合法的,得到法律与道德的认可。从目地与作用来讲,保险是为了生活稳定,赌博导致家庭、生活和社会的不稳定。
       保险和保证有很大的区别,1、在保险中,保险人和投保人是合同当事人,相互有义务。而保证不同,保证人的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保证人的保证才开始。2、代位求偿权的不同,在保证中,保证人如果承担了保证,就取得代位求偿权,保险则不同,除非是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保险事故的发生,保险人在赔付后取得代位求偿权。
 三、 保险的要素
       保险的要素又称保险的要件,是说保险得以存在的基本条件。一般情况下,保险由三个要素构成:1、 保险的前提要素,危险的存在,无危险即无保险;2、保险的基础要素,众人协力;3、保险的功能要素;损失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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