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索赔与理赔
一、索赔与理赔的含义
索赔,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损失以后,依据财产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履行赔偿行为。
理赔,则指保险人在承保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以后,根据合同的约定对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的一系列调查并予赔偿的行为。一个被保险人主张权利的行为,另一个是保险人履行义务的全过程。
索赔是法律赋予被保险人(投保人)的一项权利,但它是有时效限制的。除人寿保险意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两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索赔的实效是五年。
二。原则
(一)坚持保险利益的原则。
(二)坚持实际现金的价值的原则。
(三)“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
三、程序(简单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