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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自考本科)》听课笔记:32
保证保险合同
一、定义及特征
(一)定义
(二)特征:
1,保险人资格的特许性
2,承保危险的信用性
3,当事人身份的三重性。
被保证人:投保人(由债务人投保)
债权人:被保险人
保证人:保险人
4,保险责任的连带性
二、种类:
(一)诚实保证保险合同
员工退休、退职6个月后,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1,个人——
2,团休——
3,总括——
4,流动——
5,超额——
6,职位——
(二)确实保证保险合同
并不限于商业交易关系中
1,合同保证——
2,行政保证——
3,司法保证——(特点:保险人承担的危险事故是对法院经济担保义务的未履行,而刑事判决的罚金支付和民事判决中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都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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