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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听课笔记:02

                                                      第一章

1.法的概念:a国家制定或认可   b国家意志性(强制力)

中央(全国人大。。。法),国务院(。。。例)

宪法是根本大法,全国人大制定(唯一),最高法律效力,凡属与其抵触,一律无效

中央最高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   行政法规:中央,地方(省市自治区人大,。。。令)

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暂行规定)

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

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环境法,诉讼法(民事,行政,刑事),军事法

法律的调整对象(划分法律部门最重要的),调整原则和方法(重要的划分法律体系标准)

2.经济法

国民收入分配,劳资,社会保障,宏观调控,市场竞争

经济法与民法最大区别是国家干预,强制力,社会利益优先,权力制衡,责任追究;民法协商

3.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的具有直接经济内容,由国家政权强制力进行保障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主体:参与者(符合资格)国家(通常以机关身份成为管理者),企业(法人型,非法人型:个人独资,合伙,联营),个体经营户和工商农村经营户,公民

内容:权力,义务(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客体:物,行为,

4.民事关系

法人的权力:民事权力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责任:全部资产做责任,不行就破产程序

法人资格: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法人机构和住所,能够独立承担刑事责任

法人从拿到营业执照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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