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简易程序
第一节 简易程序概述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
二、设立简易程序的意义
第二节 简易程序的具体规定
一、起诉与受理
二、审理前的准备
(一)保障当事人的举证权利
(二)将调解作为某些案件的前置程序
三、开庭审理
(一)不受普通程序审理阶段的限制
(二)法官的释明义务
(三)一次开庭和当庭宣判
(四)实行独任审理
(五)法庭笔录
(六)审限3个月,不得延长
第三节 简易程序的适用
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