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诉讼案件审判程序的联系和区别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一、上诉的提起
(一)上诉的概念
(二)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条件
1.必须有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必须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4.只能想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踢出
5.必须递交上诉状
(三)提起上诉的程序
二、上诉的受理
三、上诉的撤回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一、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二、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
1.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的形式,同时,合议庭组成也不能有人民陪审员参加。
2.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通审理为例外
三、二审案件审理的地点
四、二审的审理期限
五、二审的宣判地点
第四节 第二审案件的裁判与调解
一、第二审案件的裁判
(一)对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判
1.驳回上诉,维持圆盘
2.依法改判
(1)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改判。
(2)原判决人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
3.发回重审
(1)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
(2)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4.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二)对第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定
二、第二审案件的调解
(一)一审程序的调解与二审程序的调解不同
(二)二审调解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