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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自考专科)》听课笔记:24

 第十七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概述

一、第二审程序的概念

二、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诉讼案件审判程序的联系和区别

第二节 上诉的提起与受理

一、上诉的提起

(一)上诉的概念

(二)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条件

1.必须有合格的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2.必须是依法允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必须符合法定的上诉期限

4.只能想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踢出

5.必须递交上诉状

(三)提起上诉的程序

二、上诉的受理

三、上诉的撤回

第三节 上诉案件的审理

一、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范围

二、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

1.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的形式,同时,合议庭组成也不能有人民陪审员参加。

2.二审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不开通审理为例外

三、二审案件审理的地点

四、二审的审理期限

五、二审的宣判地点

第四节 第二审案件的裁判与调解

一、第二审案件的裁判

(一)对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判

1.驳回上诉,维持圆盘

2.依法改判

(1)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错误,依法改判。

(2)原判决人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法院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

3.发回重审

(1)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

(2)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4.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二)对第一审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的裁定

二、第二审案件的调解

(一)一审程序的调解与二审程序的调解不同

(二)二审调解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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