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督促程序
第一节 督促程序概述
一、督促程序概念和特征
(一)督促程序的概念
(二)督促程序的特性
1.专门性
2.非讼性
3.简捷性
二、督促程序与“简易程序”的比较
三、督促程序的法律意义
第二节 支付令的申请和受理
一、支付令的申请
(一)须符合督促程序发的的适用范围
(二)须具备督促程序法定的适用条件
(三)须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法院受理
第三节 支付令的发出和效力
一、支付令的发出
二、支付令的效力
第四节 支付令的异议和督促程序的终结
一、支付令的异议
(一)支付令异议的概念
(二)支付令异议的成立条件
1.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2.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
3.异议必须针对债权人的请求,即异议应针对债务本身
(三)支付令异议的审查
(四)支付令异议成立后的效力
二、督促程序的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