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公文写作与处理》听课笔记:17
《公文写作与处理》听课笔记:17
          第二节   请示
一、概念
   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复的上行文。
二、特点
  (一)期复性:发出请求意味着将得到一份批复,与批复对应。
  (二)单一性:一事一文,多事多文。不可将不同的几件事项集中在一份请示中。
  (三)必要性:不能动辄请示,不可将职责全部推卸给上级。
  (四)时效性:及时写作、发出请示。
三、请示和报告的区别:
  (一)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需要上级机关做出明确答复,具有呈请性:报告不需要答复,具有早报性。
  (二)行文时间不同:
   请示在工作行动之前行文:报告在工作结束或进程中,以及情况发生之后行文。
  (三)结尾写作不同:
   请示一般为“当否,请批复”,不可用“请批转各地执行”;报告可用“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执行”
  (四)写作结构不同:
   报告一般先概况基本情况,主要成绩、经验,教训、存在问题,解决问题的对策、今后的计划安排;
   请示先说明请求原因、请求事项、结束语、报告不能夹带请求内容,请示可以带有报告内容。
  (五)内容范围不同:
    报告内容可以宽泛(综合性报告),也可以集中(专题报告):请示只能一事一文。
  (六)处理方式不同:
   上级必有答复下级的请示。不必一定答复下级的报告。
  (七)报送制度不同:
   报告可以月报,季报,年报等定期报告:请求只有在必要时才发出。
四、请示的分类
  (一)求示性请示:向上级寻求批示,遇到以下情况使用:
     1、新问题、新情况、无章可循:
     2、对上级的政策、方针、规定、指示有疑问或把握不准:
     3、与其它机关单位就某个问题存分歧。需要上级裁决。总之是在不知如何是好的情况下使用。
  (二)求批性请示:请求上级的批准,以下情况使用:
     1、请求批准有关规定、规划等:
     2、请求审批某些项目、指标等;
     3、请求批转有关办法、措施。
五、请示的写法
   (一)主送机关:只能有一个,可抄送其它机关
   (二)正文:
    1.缘由(为什么提出请示):充分、具体、恰当。以便上级充分了解情况,做出决策。
    2.事项(怎么做):请求的具体项目,是请示的最重要的内容,要求清楚确切,一般分项叙述。
    3.结语:以上意见当否,请批复,以上要求,请审批。
六、请求的行文规则
   (一)一般不得越级请示:特殊情况如需越级,则需要抄送被越过的上级
   (二)主送明确:主送机关必须是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不可多头主送,不能直接送给领导个人。
   (三)抄送原则: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发出的请示,也只能有一个主送机关,可抄送另一个领导机关:主送机关在批复请求时,要抄送另一领导机关。
收藏状态
收藏本课程的同学
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