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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与处理》听课笔记:18
            第三节  函
一、概念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二、函的适用范围
  (一)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单位之间的商洽性、询问性和答复性公务联系。
  (二)向无隶属关系的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有关事项。
  (三)业务主管部门答复或审批无隶属关系的机关请示批准的事项。
  (四)机关单位对个人的公务联系,如复群众来信等。
三、特点
  (一)适用范围广泛,使用方法灵活方便
  (二)行文方向:主要是平行文,又可以上行、下行
  (三)表述清晰准确
  (四)短小精悍
 四、分类
  (一)按照内容和用途,函可分成三种类型:
   1.商洽函。
   2.询问答复函。
   3.申请函:请批、批准函。
   4.告知函
  (二)按照行文方向,函可分为去函和复函。去函也叫来函,即是主动发出的函。复函则是针对来函提出的问题或是事情做出的答复的函。
五、函的写作
  (一)商洽函的写法
   1.标题:商洽事项+文种(函)
   2.正文:
    (1)商洽缘由,一般为事实,或上级文件精神。
    (2)商洽事项:具体事项,要求,拟定计划等。
    (3)结尾:若贵单位同意,请复函,可否,盼予函复。
   (二)询问函的写法
    1.询问目的:
     为什么询问,发函理由
    2.询问内容:
     分项列举
   (三)答复函的写法
    1.告知情况:
      来函收悉:简要复核来函内容
    2.答复意见:
      以“函复如下~~答复如下”引起:分项针对问函问题——答复。
   (四)告知函(与答复函相近)
    1.告知理由:
     制发告知函的原因
    2告知事项:
     简要有关问题的具体内容,注意问题。
   (五)申请函的写法
    1.请求批准的缘由
    2.请求批准的事项:
    3.请求语:可否,请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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