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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与处理》听课笔记:33
              第二节   发文处理工作
一、发文的概念
    是指机关文书部门根据机关的工作需要向外发出文件材料,包括本机关制发、转发、翻印、复印的文件材料等。
二、发文的基本环节
    由拟稿、审核与签发、核发、缮印与校对、用印、登记与分发等环节组成。
三、拟稿
   是公文承办人员根据领导交拟或批办的意见草拟文稿的过程。
  (一)公文拟稿必须注意的行文规则
   1.根据机关间的工作关系准确行文。
   2.选定行文方向后,按照不同需要选择行文对象
   3.正确选择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二)拟稿还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1.贯彻党政分工原则
   2.联合行文需协商一致
   3.制发请示和报告的要点
   4.贯彻精简文件的原则
四、会商
    公文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范围时,发文单位应采用书面、电话、座谈方式与有关部门商洽,达成共识。
    经协商一致,由发文方和会商方负责人在发文稿纸的有关栏目内签注意见。
    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呈报上级单位调处。
五、审核
    在送交机关领导人审批签发以前,对公文的内容,体式进行的全面审核和检查。
    公文的审核要做到“六查”:
  (一)是否需要行文,以什么名义行文。
  (二)文稿内窀 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是否一致,与平行机关和部门已有的规定是否矛盾。
  (三)文件经签发人审批同意发出时,签发有应在送签的发文稿纸的签发栏内明确写上“发”、“印发”、“急发”等字样,并签署全名,注明年月日。
  (四)几个部门的联合发文,一般应由主办该公文的单位负责。送请有关联署机关或部门的领导人会签。
六、注发
    指由撰稿人、核稿人或专门办文的秘书指对公文定稿批注缮印要求的行为。
    注发事项包括
  (一)发送对象,主送单位,抄送单位及阅读文件的职级范围
  (二)紧急程度
  (三)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
  (四)发文字号
  (五)主题词
  (六)发送方式
  (七)印刷份数
  (八)印发日期
八、缮印
九、校对
十、用印、签署
十一、发文登记
   一切发出的文件,均应进行登记。
   发文登记一般采用簿册式形式。
   登记内容包括顺序号,发文日期、发文字号、公文标题、附件、密级、份数、发往单位、签收人、归卷日期、卷号、备注等。
十二、分装、发出
十三、对外催办
    在公文发出后适当期限内向收文单位了解办文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防止积压、拖延。
    主要方式有电话催办、文字催办、登门催办、会议催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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