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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概论》听课笔记:20

第六章  人寿保险合同

一、概念和特点

1、概念  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2、特点

1)保险标的的不可估价性。人身保险合同无“保险价值”。

2)保险金额的定额性。保险金额的约定不以保险价值为基础,而是由双方协商确定。

3)保险金义务履行的给付性 —— 只根据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

① 仍适用损害填补原则

② 无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适用

③ 无重复保险及分摊

4)保险期间的长期性。

5)保险费支付的特殊性  财产保险如不交保险法保险人可以提出违约之诉;身份保险则不可以强制支付或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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