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内容:
第三讲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及国际劳动立法
第一节 劳动法的产生
一、 一、劳动法产生的社会基础---劳动关系:
只有劳动关系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了劳动法。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各个历史时期劳动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成为以后劳动法产生的社会基础。
二、 劳动法的产生——19世纪初期的“工厂立法”。
19世纪初在一些国家开始颁布劳动法规,是劳动法的产生。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劳动法是1802年英国颁布的《学徒健康和道德法》。
三、 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1、 大工业体系
2、 大工业生产的客观要求
3、 劳动条件不断恶化,国家干预劳资关系
四、 初期劳动法的特点
1、 多数是改善女工和童工的劳动条件
2、 缺少监督检查条款
3、
第二节 各国劳动法的发展
一、当代各国劳动立法概况
19世纪随着“工厂立法”的发展,工厂法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英国开始进行工会立法,英国、法国、美国等开始解决劳动争议的相关立法,德国开始进行社会保险立法。
20世纪以后,各国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工时立法、带薪年休假立法、职业安全与卫生立法、最低工资立法、社会保险立法、劳动合同立法、关于调整劳资关系、处理劳动争议的立法等。前苏联和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立法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发生了变化。二、各国劳动立法发展趋势
从整体上来讲,各国劳动立法在整体上有共同的发展趋势。
第三节 中国劳动立法概述
一、 旧中国时期的劳动立法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动和领导了劳动立法运动;在工人运动的压力下,北洋政府于1923年公布了《暂行工厂规则》;广州、武汉国民政府时期也颁布了一些劳动法律;1927年以后的南京国民政府,在对工人运动进行镇压的同时,也公布了一些劳动法令。
二、 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劳动立法
1、1927年以后,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公布适用于根据地的劳动法令。
2、1940年以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颁布了一些劳动法令。
3、抗日战争结束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颁布了一些劳动法令。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劳动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劳动立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经过多年努力,中国劳动法制建设基本上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制度。
第四节 国际劳动立法范围及初期国际劳动立法
一、 国际劳动立法的范围
国际劳动立法范围广义上包括:国际劳动组织的章程、公约及建议书;联合国区域性的公约货协定;国与国之间的双边协定。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一般主要指国际劳动组织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动建议书。
二、 国际劳动立法思想的产生
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19世纪上半叶。
三、 国际劳动立法的开端
在19世纪下半叶国际劳动立法有了开端。
第五节 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动立法机构
一、 国际劳动组织的产生
1919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成立。国际劳工组织在1919年至1939年是国际联盟的附设机构;1940年至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作为一个独立性的组织存在;二战后,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至今。
二、 国际劳工组织的性质和特点
国际劳工组织是普遍的、官方的国际劳动立法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三方性原则”。劳工、雇主、政府这三方。
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机构有国际劳工大会、国际劳工组织理事会、国际劳工局。
三、 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
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通过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国际劳工组织制定公约和建议书的主要依据,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是《国际劳动宪章》的9项原则,在二战后是1994年通过的《费城宣言》中的原则。
四、 国际劳工组织和中国的关系
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历时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国际劳工组织没有关系。直至1971年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台湾当局退出国际劳工组织以后,自1983年第69界国际劳工大会开始,我国参加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并陆续批准了22个国际劳工公约。
五、 经济全球化对国际劳动立法的影响
总结:
本讲主要是关于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以及国际劳动立法。要求掌握劳动法产生的社会基础,劳动法产生的原因,初期劳动法的特点,各国的劳动立法概况和发展趋势和我国不同历史时期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国际劳动立法的范围、开端、国际劳工组织的性质、特点和主要任务、国际劳工组织和中国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