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劳动法-法学》听课笔记:07
《劳动法-法学》听课笔记:07
第七讲 职业培训

第一节 概述

一、概念和特征:
1、概念:即职业教育、职业训练、职业技能培训或职业技能开发,它是根据现代社会职业需求和劳动者从业意愿和条件,对 要求就业和在职的劳动者进行的旨在培养和提高其专业技术知识和职业技能的教育和训练活动。
2、特征:(1)教育目的的针对性和专业性;(2)教育对象的特定性;(3)教育内容的实践性和应用性;(4)教育方法和手段的灵活性。

二、意义
(一)加强职业培训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的重要环节;
(二)加强职业培训有利于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全民族的素质;
(三)加强职业培训有利于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和保障;
(四)职业培训是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职业培训的立法概况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相关立法;
(二)有计划经济建设时期;
(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立法:《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二节 职业培训的分类和形式

一、职业培训的分类:
1、以受培训的对象是否就业为标准,分就业前职业培训和就业后的职业培训;
2、依培训的内容,分初级、中级和高级培训

二、形式
1、学徒培训:不是劳动关系;
2、学校培训:分技工学校培训、技术学校培训和成人高等学校;
3、就业训练中心培训;
4、民办学校培训;
5、劳动预备制度;
6、职工培训:多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培训时间多安排在生产工作以外;起点较高;形式灵活多样。

第三节 职业技能鉴定

一、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
二、职业技能鉴定
1、概念和特征
对劳动者的劳动技能依法进行的考核和认定。
特征:鉴定主体是政府批准的专门机构;鉴定的客体是劳动者所具有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机能;是确认劳动者职业资格的法定形式。

2、鉴定的类别
工人职业技能鉴定;技师职业技能鉴定

三、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1、管理体制;
2、机构设置:分国家级、省级和行业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四、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
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学徒期满的;

五、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职业资格的概念:从事某一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学识、技能和能力的基本要求。
2、职业资格证书的概念和分类:分“初级”、“中级”和“高级”技能以及高级技师五种。
3、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作用
收藏状态
收藏本课程的同学
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