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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法学》听课笔记:10
第十讲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一节 劳动安全卫生概况

一、概念和特征
1、概念:又称职业安全卫生,我国成为“劳动保护”,是指直接保护劳动者在劳动和工作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法律制度。
2、特征:
①实施具有强制性;
②是以劳动过程为其保护范围;
③以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为主要途径,通过消除劳动过程中不安全和不卫生因素,实现对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保护。

二、劳动安全卫生立法的作用
通过立法对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给予保护,既有自然环境的客观基础,也有人类社会的思想基础。我国劳动安全卫生立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

三、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的基本方针
贯穿于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制度始终的指导思想。我国一直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制度的基本方针。

四、立法概况
1、外国和国际劳工组织的立法概况;
2、我国劳动安全卫生立法概况

五、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关系主体有三个方面,行政管理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三者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第二节 劳动安全法

一、概念
劳动安全法又称劳动安全技术规程,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

二、主要内容:工厂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矿山设计、矿山开采、作业创所安全规范等)。

第三节 劳动卫生法
一、概念:又称劳动卫生规程,是指国家为了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防止有害有毒物质的危害和防止职业病的发生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主要内容
1、防止粉尘危害的法律规定;
2、职业中毒的法律规定;
3、噪声和强光刺激的法律规定;
4、防暑降温和防冻取暖的法律规定;
5、工作场所通风照明的法律规定;
6、个人防护用品和保健的法律规定;
7、职业病防止及处理。

第四节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劳动安全教育制度;
三、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制度;
四、劳动安全卫生认证制度;
1、对企业安全卫生生产资格的认证;
2、对特殊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认证;
3、对有特殊危害性设备和产品的安全认证。
五、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制度
指一切生产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
六、安全卫生检查和监督制度
七、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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