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搜索
首页
公共课
考研
自考
公务员
计算机
经管
法学
外国语
理工
文科
生活
体育
艺术
医学
教育
附属中学
其他
您当前的位置:《担保法学》听课笔记:04
《担保法学》听课笔记:04
二、保证责任期间
1.界定 债权人不积极行使权利,保证责任消灭的期间
2.现行规则及其检讨
期间:有约定按照约定、无约定则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行为:一般保证:未对主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的;连带责任保证:未向保证人提出要的
效果:保证责任消灭
3.性质
三、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
1.起算点
2.主债权诉讼时效的时效
3.诉讼时效届满后保证人行为的效力
4.责任期间与诉讼时效的衔接
四、保证责任的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主债务承担 3.主债权让与
收藏状态
[
放入收藏夹
]
收藏本课程的同学
相关课程
中国教育
视频网站
,免费的远程教育网站,最有趣的互动学习网站,
视频教程网
提供6万多个免费的讲座视频
家里蹲大学
--蹲在家里上
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