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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理论与实务》听课笔记:38

指定银行:付款行、承兑行、议付行、偿付行(开户行的分支行或者账户代理行)、转让行。

信用证的种类:

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不经受益人同意就可以撤销的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有明显标识);

不可撤销信用证责任:

对于即期付款的信用证立即付款;

对于延期付款的信用证按信用证规定的可确定到期日付款;

对于承兑信用证;

对于议付信用证;

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即期付款信用证和延期付款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

背对背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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