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信用
第一节 信用的本质与形式
一、信用的本质
1、以尝还和付息为条件的借款行为;
2、信用关系是债权关系。信用行为就是放债和偿债的行为;
3、信用是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是价值单方面的转移;
二、信用的客观经济基础
三、信用的形式
(一)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进行商品交易时以延期支付或预付形式提供的信用
(二)银行信用:是银行及其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通过存、贷款等业务提供的信用 仅只是信用中介
(三)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债务人,从社会上筹措资金来解决财政需要的一种信用形式。公开市场操作:买国债的方式投放货币;卖国债的方式回笼货币。
(四)消费信用:是指企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用于生活消费目的的信用
直接融资:由资金短缺的一方直接向有盈余的一方借贷。如企业通过发放债券融资;
间接融资:由有资金盈余的一方先将资金提供给金融中介机构,然后再由它提供给资金短缺的一方。
二、金融中介:介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发挥融资媒介作用的机构。存在的必要性:
1、调节借贷数额
2、调节借贷期限
3、减少交易费用
4、降低风险
三、金融中介机构的性质和职能
1、性质:以追求利润为目标,以经营货币资金为对象的特殊企业组织。
2、职能:
1)信用中介职能:
A、实现资金盈余与资金短缺之间的融通,改变资金的使用权,对经济过程形成多层次的调节关系;
B、把暂时从再生产过程中游离出来的闲置资金,转化为执行生产职能的资金;
C、可以把社会各阶层的节余集中起来,变为可以投入再生产过程中的资金;
D、可以把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
2、支付中介职能:为工商企业办理货币技术性业务,减少现金的使用,节约社会流通费用,加速货币的周转。
3、信用创造功能:指通过贷款和投资活动创造存款货币,扩大信用规模的功能。形成数倍于基础货币的派生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