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一笔记:
金融专题研究
1、 加入WTO与中国金融业的改革和发展
2、 中国货币政策调控理论、实践与经验
3、 金融监管新趋势与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4、 我国外汇体制改革与人民币可兑换进程
5、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理及化解
6、 中国商业银行的业务体系和业务创新
7、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与规范
8、 中国保险市场的开放与发展
9、 金融全球化和国际金融体系改革
第一讲 加入WTO与中国金融业的改革与发展
主要问题
1、 中国加入WTO后金融业的权利和义务
2、 中国加入WTO后有关金融方面的承诺和开放步骤
3、 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新机遇
4、 加入WTO后给我国金融业带来的挑战
5、 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政策措施
一、中国加入WTO金融业的权利和义务
(一)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关于开放金融服务的基本规定
在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众多协议中,对金融业直接影响的当属GATS,即《服务贸易总协定》。
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有关金融服务业的规定具体体现在它的两个福建中,即金融第二福建,其基本规定主要有:
1、规范金融服务的范围和定义,之处政府行使权限时所提供的服务不在此约束范围内,即各成员国的货币当局为了调整货币或汇率政策而进行的活动;作为法定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部分而进行的活动:代表政府、由政府担保、或使用政府财力的公共机构进行的活动。
2、审慎原则。各成员可以根据审慎的原则采取相应的措施,但这些措施在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条款不相符合时,不能以此条款来逃避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和承诺。“审慎的措施”包括保护投资者和储蓄者的利益,保证各成员金融体系的统一与稳定等。
3、各成员间的相互优惠协议。这些协议和安排应允许其他成员加入并给予足够的谈判时间。
4、金融服务的争端解决
5、金融服务的定义
为避免各成员引起歧义与争端,该协议重新界定了金融服务的定义,将金融服务分为两大类:保险与保险相关服务,银行与其他金融服务。
保险与保险相关服务主要包括人寿保险与非人寿保险,再保险,保险中介(如经纪与代理服务),保险辅助服务(如咨询和统计服务)。
银行与其他金融服务,主要包括所有银行的传统业务,金融衍生产品,各类证券的交易,证券发行,货币经纪及金融资产的管理,结算和清算服务,金融信息的提供与交换,顾问及其他服务金融服务。
6、有关金融服务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和面,以及成员对其具体承诺中有关金融服务部分的改进、修改概括等规定。
(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金融业的权利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准则和原则,我国金融业可以享受世界贸易组织的最惠国待遇等多项权利。
1、享有多边的、无条件的和稳定的最惠国待遇。
2、享有“普惠制”待遇及其他给予发展中国家的特殊照顾。
3、充分利用争端解决机制。中国可以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特设的贸易证券解决机构和程序,比较公平的解决金融争端,维护中国的金融利益。
4、获得在多边贸易体制中“参政议政”的权利
(三)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应尽的主要义务
1、开放金融市场。有选择的、渐进的、有范围的开放银行和保险等金融领域,并且引进竞争机制。
2、国民待遇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