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制度、灾害救助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为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之下的社会成员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安排。
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原则
* 生存保障原则
* 普遍性原则
* 与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相联系原则
* 维护受助者尊严原则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10.1)
* 来源
“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 保障标准
为贫困人口提供食物保障及其他生活必要条件
* 申领程序
申请——调查——审核与批准——发放保障金
农村五保制度
五保制度是针对农村中缺乏或丧失劳动能力、无依无靠没有生活来源的老、弱、孤、寡、残疾人员。由乡、村两级组织负责向其提供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和保教等援助制度。
《对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1994那年1月国务院颁布)
灾害救助
灾害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在遭遇各种自然灾害及其他特定灾害事件等袭击并因此而陷入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一定的现金或实物或服务援助,以帮助其度过特殊困难时期的一种社会救助。
基本特征:
* 灾害救助的急切性
* 灾害救助内容与方式的多样性
* 灾害救助的非经常性
* 灾害救助的不确定性
灾害救助内容
* 救助灾民生命
* 为灾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 安抚灾民情绪,实施精神救灾
* 帮助灾民确立自行生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