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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应用文写作》听课笔记:06
(二)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重大事项政府没有权利自行决定,要征求意见,就要向人大提出审议。人大开会讨论,征求意见,然后进行回复。
现在每个单位都有职代会,职代会就相当于人大,职代会要为职工利益做主,监督领导工作。如果领导要提出新的方案也要提出议案。这不是正式的公文,但性质是不一样的。
因为不怎么重要就不过多讲解了。
(三)决定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注意:1、重要、重大,这说明决定不要用于处理小事。
2、使用决定侧重于对所涉及的事项表明肯定或否定的观点和主张、部署工作、建立或撤销机构、任免或奖惩人员、公布或批准文件、确认某项事实等均可使用。它没有级别的限制。
(四)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从前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没有“意见”,只有在党务公文中有,最新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在行政公文中叶增加了这种文体,取消了“指示”。
意见是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或处理办法时使用的文件。意见使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来自于下级的,已经伤及机关批转或批准,即从建议转化为指导性和约束性文件。另一种是来自于上级机关的,虽然文种叫意见,其含义已不是参谋建议的性质,而是具有的指示的要求性,但对于下级比较尊重,带有一定的建议性。
(五)公告、通告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公告与通告的区别:
1)涉及对象有别:公告涉及的对象包括国内外,通告则不涉外,而且有一定范围。
2)实施的要求不一样,公告意在宣布,是知照性的,通告则对“一定范围内”人们的行为有约束力,人们应当遵照办理,不得违反。
那么,单位内仅仅公布事项使用那种呢?根据通告的使用范围,还是应该使用通告,这也是现实工作中都在这样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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