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论证的结果可不可以是不可行呢?原则上说是不应该,因为可行性研究之前要进行可能性的论证,即分析利弊得失,以确定该工作是否应该、能够实施。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中,这部分的工作很多,要哦先提出项目建议,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并完成相应的文书,然后才是确定性的、全面的可行性研究,产生最有说服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以,经过了这么充分的论证,最终产生的可行性研究结论就不肯能是不可行的。当然,在这么充分的研究论证后,在进行最终的可行性研究时,也完全可能发现其实并不可行,而否决了欲实施的工作。不过这种情况极其少见,多数是发现一些无关大局的不利因素。
三、编制报告的注意事项
(一)材料要可靠,保证真实准确
(二)内容要完整,达到应有的深度
(三)论证要科学,客观公正深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