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财产保险合同的分类
1、按保险合同价值确定与否分为: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保单上是否约定了价值)
▲保险价值(价额):是指保险标的物的价值。
(1)定值保险
① 概念 ▲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载明于保险单的一种财产保险合同。
② 理赔方法 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无需对保险标的的价值进行鉴定,而是按事先约定的保险价值作为计算赔偿额的依据。
③ 优点:减少理赔环节,易确定赔偿金;弊端:易引起欺诈,约定时多报价格。
③ 适用范围 运输货物保险、不易确定价值的财产(古玩、字画)和无同类物可以比较的财产。
(1) 不定值保险
概念 ▲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须至保险事故发生时按照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但要确定“保险金额”作为保险人负责赔偿的最高限额。
2、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为标准分为: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