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代理与其他类似制度的区别
(一)法人代表
代表人所为的行为就是被代表人的行为,而代理人的行为,是不同于被代理的人行为
(二)使者
使者只是传达委托人的意思
(三)行纪
以自己的名义为法律行为,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行纪人,从事贸易行为,多为有偿行为
(四)居间人
居简恩不得代委托人为法律行为,通常为有偿性质
(五)信托受托人
信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委托人管理和处分财产
不限于法律行为
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必须有明确的信托财产
(六)委托合同受托人
第二节 代理权
一、关于代理权性质的学说
(一)有关代理权性质的学说
1、否认说 认为的代理权只是法律的拟制,并无实际的存在
2、能力说 是代理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3、权利 是代理人以本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的资格或地位
4、权限说 是一种与代理人利益无关的权限,包括权利和义务两方面
5、权力说 是一种法律上的力量
二、代理权的发生
(一)法定发生
1、权限范围的概括性
2、产生原因的特殊性
3、行使原则的义务性
(二)授权发生
(三)依有权机关或组织的指定或人民法院的裁决而发生
(四)依外表授权而发生,即默认授权、追认授权
(五)依某种紧急情况而发生
三、授权行为
本人向代理人手语代理权的行为
性质:1、委任契约说
2、无名契约说
3、单方法律行为说
(二)授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