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工程地质条件
2.1定义:工程建筑有关的地质要素之综合,包括地形地貌、岩土类型及工程地质性质、地质结构、水文地质条件、物理地质现象和天然建筑材料等六大要素.
工程地质条件是地质演化过程及其后生变化而渐形成,即内外动力地质作有物产物。工程地质条件的形成受大地构造、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等自然因素的控制。但工程地质条件各要素之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
1)山区模式——基岩为主——断裂发育——基岩裂隙水为主——物理地质现象发育——石料丰富:
2)平原区模式——冲积层巨厚——砂土、粘性土交互发育——物理地质现象不发育——空隙水为主——土料丰富:
3) 山前平原区模式;
4)峡谷区模式;
5)岩溶地区模式;
6)花岗岩区模式。
2.2工程地质条件各要素的分析
1 地形地貌条件;
2 岩土类型及工程地质性质 是最重要的因素,是工程地质条件诸因素中于工程建筑密切相关的。
3 地质结构;
4 水文地质条件:只要内容有1水文地质结构、2水质、3水位、4含水层、5岩土层的渗透性、承压性、6地下水的侵蚀性;
5 物理地质现象 如:地震、边坡变形与破坏、地面塌陷、泥石流、冲沟等;
6 天然建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