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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听课笔记:01
引论:婚姻法修改原因及热点难点分析

●婚姻法修改的原因——

一、社会经济迅猛发展,个人、夫妻和家庭财产急剧增多:
财产数量的增多;财产种类的增多;社会交易活动的频繁

二、个人、社会和国家间关系的转型
个人思想、私权得到尊重,个人不再成为集体、国家的附属品或牺牲品。

三、道德、伦理约束力的下降

四、顺应依法治国的需要,法制观念得以彰显

五、人权意识深入

●婚姻法修改的指导思想——

正面:
一、以宪法为指导,强调各法之间的协调;
二、适应社会发展变化,引导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
三、体现民族固有传统、习惯;
四、注重对弱势群体(妇女、儿童、老人)的保护。

反面:
一、应急的思想:欠缺理论的充分准备(如家庭暴力、忠实义务等缺乏整体性);未能与民法典的建构统一起来。
二、制裁性思想的残留:如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规定在民事责任一章。

●婚姻法修改的历程——
一、理论探讨阶段:我国有1950和1980年两部《婚姻法》
二、前期试拟阶段:
三、形成草案,讨论通过阶段
四、完善阶段(《婚姻法》解释一的出台)。

●婚姻法修改中的热点难点——
1、婚姻法的称谓;
2、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3、实事婚姻;
4、夫妻法定财产制;
5、夫妻约定财产制;
6、裁判离婚的标准;
7、离婚损害赔偿;
8、探望权;
9、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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