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篇3-6章
第三章 非寿险原保险合同的核算
第一节 原保险合同的确定
保险合同:保险人 投保人。含义:风险分摊,强调了保险风险的转移,是否承担被保险人的风险是重要特征。
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再保险是原保险的保险。
保险合同的分拆:能够区分的进行分拆。目前我国不成熟,不需要分拆。
保险合同的分类: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实质:寿险保险合同和非寿险保险合同
第二节 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核算特点和要求
核算特点:
1、保费收入在签订保单时确认。寿险是在收到保费时生效。
2、只发生手续费支出。
3、长期资产保险业务实行按业务年度结算损益。
4、不涉及保户质押贷款核算。
5、责任准备金的提存基础与人寿险业务不同。
核算要求:
1、采取一级法人,分级管理,逐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
2、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按会计年度结算损益。
3、实行分险种核算损益办法。
4、再保险业务的核算。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
5、外币业务的核算。
第三节 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收入的核算
一、保险收入的核算
(一)保费收入的核算
1、保费收入的概念:入账保费指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的总额;未赚保费;已赚保费。
2、保费收入的确认
(二)原保费合同保费收入确认的条件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2、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3、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调整保费收入,按照估计
(三)非寿险原保险合同保险收入的确认
一次性收取保费的合同,按照应收金额全部计入收入;分期收取,按照期间确认。储金业务,长期工程险,共保业务
(四)保费收入的业务程序
投保人填写投保单,外勤给内勤审核,出纳收款。每日“保费日报表”
(五)科目设置
1、“保费收入”科目:损益类科目,期末没有余额。
2、“应收保费”科目:资产类
3、“预收保费”科目:负债类
4、“保户储金”科目:负债类
5、“保户投资金”科目:负债类
第四节 非寿险原保险合同保险准备金的核算
第五节 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成本费用核算
第六节 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利润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