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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听课笔记:21
三、扶养的分类
1、依扶养主体间的辈分不同:抚养(上对下)、扶养(平辈间)和赡养(下对上);
2、依扶养的方法不同:同居生活的扶养;不同居生活的扶养;
3、依扶养的条件和程序不同:生活保持义务;生活扶助义务。

四、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婚姻法20条)
1、夫妻间的扶养权利义务是以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扶助为内容;
2、从婚姻合法有效成立之时到婚姻合法有效终止时消灭;
3、夫妻扶养作为法定义务,具有法律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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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父母子女间的扶养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养育义务(婚姻法21、23;解释20、21):是生活保持义务;无条件性;内容的复合性;长期性和持续性。
2、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生活扶助义务:成年子女需要抚养;父母具有抚养能力。
3、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婚姻法21;解释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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