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民法的渊源
一 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是法律赖以确定的根据及法的表现形式
1 实质渊源 是法的效力渊源,即法是从哪来的
2 形式渊源 是法的表现形式,即法以什么形式表现出来
二 民法渊源的概念
民法的渊源一般就是形式渊源,就是法的表现形式,即民法是以什么形式表现出来
三 对民法渊源的争论
1 民法的渊源仅是制定法 ---一元体制论
2 民法除制定法外,还包括习惯法和法理昨晚补充渊源和间接渊源 ---- 多元体制论
四 民法渊源的范围
A 直接渊源:制定法
1 法律 宪法中的民法规范; 民事基本法 ;单行民事法律; 综合单行法
2 准法律 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制定的法规
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中的民事规范
特别行政区的民事规范
国家机关对民法规范的解释
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
B 民法的间接渊源:习惯与法理
1 习惯 我国民法对习惯未作一般规定,只有某些情况下承认习惯具有习惯法的效力
2 法理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法理是民法的渊源,但法理作用不可忽视,法理的学理接受、法学著作、法学原理,对法官裁决案例实际上起着重要作用
3 判例 我国现行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判例制,判例并无法律拘束力,最高法院的判例对下级法院没有拘束力,一般具有指导和参考的作用
第八节 民法的适用范围
一 民法适用范围的概念
指民法的效力范围,即对什么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的效力
二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
三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指在哪些地方发生效力
适用于我国领土、领空、领海以及驻外使馆,在我国领域外行驶的我国船舶和飞行器
四 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指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民法对其生效前的民事行为有无溯及力
A 生效时间 1 公布之日起生效
2 公布后一段时间生效 如 民法通则在1986年4月12日通过,在1987年1月1日生效
B 失效时间 1 新法直接规定废止旧法
2 新法与旧法抵触无效
3 国家机关颁布决议,宣布无效
C 关于民法的溯及力问题
贯彻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一般没有溯及力,但现实情况也有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