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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国清中药学》听课笔记:20


合同的保全

所谓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危害行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

一、债权的代位权

《合同法》第73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确实对第三人享有债权。

3、债务人已陷于迟延。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5、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 6、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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