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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法制史》听课笔记:03

 中央设大司寇,地方也就是诸侯国设小司寇。关注预防也是特色。

设有若干属地,分级管理。

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是不同的。

公权特色比较突出。

父子相遇不分上下,当事人要交诉讼费的,这不是现代的事。

不到庭的要被判处藐视法庭罪,判决败诉。

判例也是判决的依据。也有上诉权。

刑无等级,布之于众。

法经之所以聖也,是其不见于正面目也,悬也,聖也。

盗贼,自古有之,看来犯罪也是品种发展缓慢,犯罪技术提高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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