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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学》听课笔记:12

托收: 有收款人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

托收的程序

当事人: 托收人,付款人,托收行和代收行。

当事人的关系:

托收人与托收行是委托关系

托收行与代收行是委托关系

委托人与代收行不存在直接合同关系

代收行与付款人没有法律关系,付款人是否付款是依据其对票据的付款责任。

托收种类:

光票和跟单托收

银行的义务和免责

信用证的概念

种类:

1. 可撤消和不可撤消

2.保兑和不保兑

3 即期和远期

4 可转让和不可转让

5 跟单和光票

银行的责任与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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