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法的沿革
一 外国民法的发展历史
(一)罗马法的编纂及其影响
民法渊源于罗马法时期
罗马法其辉煌成就表现在四部法律汇编中。(优仕丁尼法典 学说汇纂 法学阶梯 新优仕丁尼法典 )总称罗马法大全
二 19世纪民法典的出现及类型
1《法国民法典》 1804年 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资产阶级民法典,体系以罗马法的《法学阶梯》为基础。
2 《德国民法典》 1896年 是传统民法典的进一步巩固发展,为大陆法系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以《学说编纂》体系为基础,是垄断资本主义时代第一部重要的法典
三 20世纪有代表性的民法典
1 瑞士民法典 将合伙法、公司法和票据法并入债法典,开创了民商合一制的先河 (私法一元制
2 意大利民法典 1942年 民商合一制 还有有价证券,票据,保险
3 苏俄民法典 1922年 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民法典,另立婚姻家庭与监护法典,劳动关系、土地关系方面也立了单行法
中国民法发展历史
古代存在诸法合体,民刑不分,重刑轻民的状况
清朝末期1907年开始编纂首次民法典;1911年完成 《大清民律草案》但未颁布清朝灭亡
1925年 北洋军阀政府编纂《中华民国民律草案》,未颁布
1929-1930年 南京国民政府编纂了《中华民国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民法典,采取民商合一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民国时期的六法全书。
第一次 1954-1956年 1957年反右,搁置
第二次 1962年毛泽东指示起草民法典,到1964年提出草拟稿,讨论时文革开始,搁置
第三次 1979年又开始起草,1982年提出草案,但时机不成熟,未成
1983年开始起草《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通过颁布。
第四节 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一 与刑法的关系
相同: 两者都是实体法
区别: 民法是私法,刑法是公法 ;民法是调整型实体法,刑法是保护型实体法; 民法规范大多是任意性规范,刑法是禁止性规范。
二 民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三 与经济法的关系
相同 都调整经济关系;都是独立部门法
不同 调整对象不同;主体不同;作用不同;调整方法不同
四 与商法的关系